教育部直属高校企业改制等事项审批指南
一、审批项目:
教育部直属高校全资或参与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、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(含改制设立)、股权变更、注销等事
二、需报送的材料
(一)设立(含改制设立)
1.学校请示报告;
2.设立公司的可行性方案;
3.投资方协议;
4.公司章程;
公司章程应载明以下内容:
1)公司的名称和住所;
2)公司的经营范围;
3)公司的注册资本;
4)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;
5)股东的权利和义务;
6)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;
7)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;
8)公司的机构和产生办法、职权、议事规则,以及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;
9)公司的法定代表人;
10)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。
除了以上应载明的内容外,公司章程还可以载明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。
5.资金来源证明;
6.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7.资产评估报告(复印件);
资产评估报告应包括三部分内容:
1)资产评估报告书:主要有资产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;评估报告书摘要;评估报告书正文(包括绪言、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、评估目的、评估范围与对象、评估基准日、评估原则、评估依据、评估方法、评估过程、评估结论、特别事项说明、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、评估报告法律效力以及评估报告提出日期等);备查文件等。
2)评估说明:主要有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;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;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;评估依据说明;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;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;评估结论及分析等。
3)资产评估明细表:主要有各项资产及负债的名称、发生日期、账面价值、调整后账面值、评估价值等基本内容。
8.(其他投资方)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自然人身份证(均为复印件);
9. 如设立公司属特许经营业务,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文件;
10. 其他材料。
(二)公司股权变更事项
1.学校请示报告;
2.股权变更方案;
3.有关股权变更事项的可行性报告;
4.有关股权变更事项协议;
5.股权变更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自然人身份证(均为复印件);
6.公司章程;
7.股权变更事项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(复印件);
8.其他材料。
(三)注销
1.学校请示报告;
2.注销方案;
3.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;
4.其他材料。